工商总局发布11条意见 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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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河北省熊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涉及熊安新区公司注册、日常监管、商标知识产权、广告业发展等11项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确指出,商标注册应当依法保护“中国熊岸”和“熊岸”字样。
在这11条意见中,有4条意见与熊安新区公司的登记有关:SAIC支持依法在企业名称核准中对“熊安”一词给予特殊保护;熊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用“河北熊安”作为行政区划。参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居住在熊安新区的企业可划为“河北熊安”;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授予熊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支持熊安新区优化工商登记范围,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和专业文件,申请国家经济产业分类中不规范的新兴产业或具体经营项目。
关于具体的市场监管也有三点意见:SAIC支持熊安新区实施“证照分离”试点改革;支持熊安新区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式;支持熊安新区创新监管新业务形式。完善监管标准和规范,建立鼓励发展和有效监管的监管机制,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
此外,关于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有三种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在雄安新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对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进行管辖,办理相关案件,并按规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说明和案件材料;支持熊安新区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熊岸”和“熊岸”字样在商标注册中依法受到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支持熊安新区广告业发展提出了单独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广告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园区定位、发展和建设。充分利用雄安新区的优惠政策和产业优势,规划其广告战略和品牌战略基础。鼓励和引导广告业向熊安新区集聚。
标题:工商总局发布11条意见 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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