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从严监管 提高券商投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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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主任马尧(600030)12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投资银行是证券公司重要的核心业务。完善投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建设上防范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有利于提高投资银行在行业中的整体执业水平,促进证券公司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指引》的出台,符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总体要求,也是基于“合法、严格、全面”监管理念的具体制度建设措施,对国内资本市场和证券业的健康发展是必要和及时的。
马尧表示,具体而言,《指引》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投资银行业务建立独立平衡的“三道防线”,各司其职。项目团队和业务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质量控制部门是第二道防线,应提高其相对独立性,实施过程管理和全过程控制;核心、合规和风险管理部门是第三道防线,而核心部门是投资银行项目的统一终端出口。合规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层面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目前,中国有近100家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员工超过1万人。不同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结构和实施情况不尽相同。《指引》确立了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三道防线”,明确了各内部控制责任主体的履行范围,统一了行业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实施标准,解决了内部控制责任不清、模糊和弱化的问题,提高了行业投资银行业务整体内部控制的系统有效性。
其次,《指引》要求投资银行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除项目承包等辅助业务活动外,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从事各种投资银行业务活动。以前,分行业务团队承担的投资银行业务和新三板业务不符合要求,未来的投资银行业务需要在总部层面按照统一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管理和实施。通过加强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化和集中化管理,将有助于提高行业内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此外,针对市场上的一些不公平价格竞争现象,《指引》还明确了投资银行项目的底线要求,可以防范各种潜在风险,促进行业有序竞争。
此外,《指引》还提出,应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禁止简单的项目提成制度,薪酬收入不应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并建立奖金延期支付机制。对投资银行人员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提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客户服务理念,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避免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
最后,除一般规定外,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指引》对投资银行业务提出了具体的内部控制要求,如公司债券承销、上市公司并购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这也有利于及时总结相关类型投资银行业务的经验和防范风险,确保证券公司在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和发展直接融资方面发挥更加稳定和安全的作用。
马尧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资本市场。2016年,a股市场股权融资规模超过1.5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约占规模的26%;债券市场融资规模超过30万亿元,居世界第三位,占规模的17%;a股上市公司的M&A交易也在迅速增长。投资银行业务的类型、规模和交易复杂性将进一步丰富和提高。《指引》的颁布将有助于促进风险防控,规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健康竞争,也为国内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标题:继续加强从严监管 提高券商投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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