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查房地产经纪机构“首付贷”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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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鉴于近期媒体曝光,个人经纪人通过办理“消费贷款”、“商业贷款”、“个人信用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等方式帮助购房者获得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这种行为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该市的房地产监管要求。为了进一步稳定市场,规范贷款发放,要求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自查。
本次自查涵盖了近3个月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重点关注以下(但不限于)违规行为:将“消费贷款”、“商业贷款”、“个人信用贷款”和“住房贷款”作为购房首付款处理;非法出版、代理小型房产等禁止交易房屋的行为;未经房屋所有人授权擅自发布挂牌信息,或者房屋所有人发布的挂牌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协助、教唆采购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采购资格或者采购贷款的;经纪机构未在营业场所备案的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行为。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经纪人的自查报告是在30天前完成的。北京市和区房管部门将对部分已完成自查整改的经纪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近期投诉举报集中的经纪机构,对发现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配合经纪机构违规办理贷款的银行线索,应及时移交北京银监局等金融机构管理部门。
标题:北京严查房地产经纪机构“首付贷”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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