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治霾加码 钢铁有色限产50%
本篇文章1305字,读完约3分钟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空气污染传播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本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空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出台,对雾霾等空气污染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强调“非高峰生产”等具体措施。在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如供暖季节,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将纳入限产范围,一些行业的企业将在供暖季节限产50%。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与年初的《2017年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相比,该行动计划提出的停产限产的范围和强度均超标。
北京的目标是:pm2.5下降25%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为《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最后一年。做好秋冬季空气污染控制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今年上半年,京津冀空气污染传播通道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4%,自2013年以来首次没有下降,而是上升了。
为此,《行动计划》要求必须全面完成《大气十大条款》的评估指标。行动计划的实施范围包括京津冀空气污染传播通道的“2+26”城市,包括河北省熊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巩义市、兰考县、花县、长垣县和河南省郑州航空公司空港区。
根据《空市“2+26”城市燃气质量改善目标行动计划》的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居“2+26”城市之首;其次是唐山、保定、熊安新区和定州,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2%。
就此,一位未透露姓名的“2+26”城市环保主管向《国家商报》表示,今年上半年pm2.5浓度回升后,完成“十大大气”目标难度加大,《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更高,下半年环保工作的强度和压力将加大。他认为,推进环保工作不仅需要环保部门的行动,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否则工作很难推进,但效果可能不明显。
为确保各地认真落实和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行动计划》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率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每季度持续“失控”的市、区、县。对于未完成最终空燃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市、区、县,相关责任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区域环境评估将受到限制。
许多行业要求在秋季和冬季达到生产高峰
为了加强秋冬季空气污染的防治,在《行动计划》的基本思路中,高峰班生产是主要方向之一。根据行动计划,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的钢铁产能将在采暖期限制在50%,这将由企业基于高炉产能的实际用电量来验证。
同时,在有色化学工业中,电解铝厂在加热季节的生产极限超过30%,基于已经停产的电解槽的数量;氧化铝企业限制生产30%,基于生产线;如果碳企业达不到特殊排放限值,它们将全部停产,如果达到特殊排放限值,生产限值将超过50%,按生产线计算。有色金属回收行业的熔化和铸造工艺将在加热季节限制生产50%。
根据上述环境保护主任的说法,行动计划在各个方面都在增加。为确保任务完成,地方政府将进一步增加措施,但重点和方向将根据当地情况而有所不同。
标题:京津冀治霾加码 钢铁有色限产50%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5639.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