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推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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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浙江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状况全面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中国金融信息网(记者魏宜军)记者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浙江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据了解,浙江省生态环境报告制度起源于杭州市富阳区乡镇生态责任报告制度。自2015年以来,阜阳率先在两个乡镇推进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和环境责任制度建设。在获得经验后,阜阳已在全区24个乡镇(街道)全面铺开。经过近两年的积极探索,阜阳的生态责任报告体系日趋完善,各乡镇(街道)按照管理行业必须管理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必须负责的思路,制定了责任清单,落实了责任水平,开启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这一意见,到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将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实施,30%以上的乡镇将由县(市、区)进行试点;到2020年,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将在省、市、县、乡三级全面实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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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浙江力推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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