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僵尸企业”成为去产能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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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去产能”为“三比一、一减一补”五大任务之一以来,各地区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共撤回煤炭产能1.11亿吨,完成年度任务的74%。加上去年的2.9亿吨,累计煤炭生产能力已超过4亿吨。下一步,重点处置“僵尸企业”,统筹规划产能退出、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布局优化等重点任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7年是削减产能的关键一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深化供给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比一、一减一补”,牢牢把握处置“僵尸企业”的牛鼻子,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处置‘僵尸企业’,统筹规划产能退出、员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置、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布局优化等重点任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表示。
在去能力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确定为“三比一、一减一补”的五大任务之一。此后,各地区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共撤回煤炭产能1.11亿吨,完成年度任务的74%。加上去年的2.9亿吨,累计煤炭生产能力已超过4亿吨。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总额147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03.1亿元。截至5月底,全国粗钢产能削减4239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4.8%,至6月底,“带钢”按计划清理完毕。
在去产能过程中,风险通常是可控的。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解决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坚持差别待遇、支持和控制的原则,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钢铁煤炭行业解决产能过剩的各项政策,加快钢铁煤炭行业转型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监测,2016年末,钢铁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余额同比下降2.2%,煤炭行业表外融资余额同比下降0.6%。钢铁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占行业贷款余额的2.6%,煤炭行业占3.6%。全国金融机构处置钢铁、煤炭企业不良资产总额369.7亿元。
处置“僵尸企业”已成为突破口
目前,去产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风险不容忽视,去产能任务依然艰巨,去产能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有待加强。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产能落后、产能超前的“不撤产能”和“一刀切”的情况,不利于巩固撤产能效果,优化产能供给。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我们不应该简单地将产能下降与产量下降等同起来,更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去产能是指集中力量消除低端和低效的供应能力,提高产能利用率,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促进行业经营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处置“僵尸企业”无疑将成为去产能的一个重要突破。众所周知,由于浪费社会资源,“僵尸企业”具有加剧产能过剩、阻碍产业发展、恶化信贷环境以及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危害。
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财务审批的意见》强调,对于没有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价值的“僵尸企业”,应及时进行破产清算,以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于已经丧失偿付能力但仍能满足市场需求并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应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进行救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
当然,在去产能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调查,个别钢铁和煤炭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偏高,债务规模过大、处置困难等问题更加突出。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银行“分类政策”的实施也存在诸多困难,如银行难以掌握除企业银行贷款以外的融资情况,难以有效掌握“僵尸企业”名单,制约了差异化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难度。部分银行抵押物已被拆除和销毁,但银行抵押物损失后没有具体的措施保护银行债权,导致银行不得不自行承担损失。
此外,需要注意工作人员安置和转移的困难。《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年)指出,能力削减涉及的人员数量庞大,人员安置涉及的人员结构复杂,岗位转移困难,人员安置和分流政策有待完善。
众所周知,在员工安置过程中,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员工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低,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相对较差,对新工作、新行业的适应性不足。一些地区只是简单地“克隆”了国家政策,主动性不强,缺乏结合当地情况的具体、可操作的措施。
用市场化的法律手段全面落实政策
由此可见,要淘汰产能,不仅要更多地运用市场导向和法律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清理整顿非法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产能过剩现象死灰复燃,还要积极稳妥推进资产负债处置。 尽快研究制定涉及国有资产和债务处置的具体操作措施,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并购。 尤其重要的是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严格分配和使用奖励资金,督促和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相关资金和措施,保障被分流职工的就业和基本生活。
在有效化解产能过剩行业金融风险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有必要建立产能过剩行业区域监控体系,重点加强对价格、企业资金和资产负债率的监控;支持银行通过不良贷款转移及时消化吸收风险,建立信贷风险化解协调机制;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工具,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化解信用风险。进一步落实保持压力的金融政策,实施优势企业并购、升级改造,积极支持转型发展项目,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停止对落后产能的金融支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供方结构改革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提出了六大任务: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整顿违规项目,严格控制新增产能规模,加快机组改造升级,规范自备电厂管理,确保电力安全供应。“十三五”期间,国家停止和推迟了1.5亿千瓦燃煤发电产能建设,淘汰落后产能2000多万千瓦。
标题:处置“僵尸企业”成为去产能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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