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鑫福堂大药房等10家零售药店现违法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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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石)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证公众用药的质量和安全,近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辽宁省、湖南省和贵州省组织了。各零售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新富堂药店、平邑药店等10家零售药店涉嫌销售劣药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其《药品管理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贵州省龙里县新富堂药房有血塞通(裸装胶囊)和卵巢激素(裸装胶囊)三种产品,没有标明批准文号、生产单位、生产批号和规格。中药饮片柜中有100多种中药饮片(全部用塑料袋包装),未标明生产企业、生产地址和生产批号,且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库存过期药品有80多种,涉嫌销售劣药。药房违反规定多次从其他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平邑药店无法提供其经营药品的采购发票和供应商资格证明,部分批次阿卡波糖片涉嫌从非法渠道购买;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生物制品枯草芽孢杆菌双活菌肠溶胶囊;涉嫌非法操作米非司酮片。
辽宁省抚顺市王华区聚福堂药店经营的五味子、猪苓等中药材没有标签,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经营场所合格区域内有氯雷他定片、阿奇霉素分散片等30多种过期药品,涉嫌销售劣药;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异佛尔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天和富药店经营的部分药品无采购发票,未取得供应商资格,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营业场所柜台内存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盐酸二甲双胍和格列本脲胶囊等过期药品,涉嫌销售劣药;涉嫌非法操作米非司酮片。
湖南省浏阳市东阳飞宇药房不能提供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复方对乙酰氨基酚和龟甲胶的购买发票及随附清单,也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计算机系统中进口、销售和储存的药品数量及供应商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些药物没有按照包装上标明的温度要求储存。
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顶级药店经营的黄芪、天麻等中草药没有标明产地,也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无法提供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诺氟沙星胶囊、阿莫西林分散片、感冒止咳颗粒、风湿感冒颗粒等的购买单及附随单。,而且没有供应商档案,所以不可能解释他们的合法来源。
湖南省浏阳市葛佳镇康福堂药店无法提供阿卡波糖片、消渴丸等产品的购货单据和附随单据,也没有相关的供应商档案,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中草药块,如白勺、炙甘草、炙黄芪等。,由药房经营,没有标签,购买发票和随附的账单,其法律来源无法解释。
自2016年1月1日起,贵州省龙里县阿富康药房不再向供应商索要所有采购药品的发票。仓库内有消炎退热颗粒、黄芪颗粒、复方鱼肝油氧化锌软膏、调经止痛药等。过期药品不能现场提供上述品种的采购发票、附随票据及其他票据,且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该药店还涉嫌处方药欺诈和非法销售。
贵州省龙里县福中定药房经营的罗红霉素分散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等部分药品不能提供购买凭证、附随凭证和发票,也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计算机系统中没有相应的记录;药房有100多种过期药品,如头孢羟氨苄胶囊和眼效胶囊,涉嫌销售劣药。
贵州龙力千山药业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全部药品采购发票,也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药店未核定中药材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含有番泻叶、当归等中药材,涉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药房计算机系统具有自动生成处方的功能,并且有作弊处方的可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零售药店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管理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凡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将依法收缴、查处。对未经批准生产的销售涉嫌假药的,要追查产品来源,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地方零售药店加强自身管理,依法经营;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零售药店继续合规经营;认真查处发现的违法经营活动,并将结果公开。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的飞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标题:贵州鑫福堂大药房等10家零售药店现违法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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