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录”新规实施前夕保监会再念紧箍咒 细化保险销售过程可回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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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每一个编辑毕
在新的“双备案”规定实施前夕,中国保监会再次为该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火上浇油。
10月3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追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跟踪保险销售过程、细化录音录像要求、推荐销售条款等方式,进一步细化保险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要求。,切实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保险销售追溯的要求并不是从现在开始的。今年7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现在,在《办法》实施前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再次提出了对录音录像内容、身份、地点等的要求。在保险销售过程中,这表明监管当局重视它。
第18条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双重记录”
保险销售行为可以追溯,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并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以便能够回放销售行为,查询重要信息,确认问题责任,这通常称为“双重记录”。
今年7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规范保险“双记录”的文件,这是本次发布的《办法》的前身。《办法》共18条,主要涉及追溯实施的范围和方式、管理内容、信息安全责任、内外监督管理措施等。
具体来说,首先是要明确实施的范围和方法。开展电话营销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记录整个保险的全过程;开展网上保险业务,应当按照网上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进行追溯管理;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限一年以上的人寿保险产品(包括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自助终端等设备),需要记录和记录关键环节;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向60岁以上(含)的投保人销售寿险产品或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并记录和记录关键环节。
第二,追溯管理的内容界定。电话营销渠道的业务需要全程记录;网上保险业务应完整记录和保存网上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包括产品推广和销售文本、销售和服务日志以及被保险人的操作轨迹,以确保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能够完整、准确地还原;其他实行追溯管理的业务应记录和记录销售的关键环节。
同时,根据“谁保存,谁检查”的原则,明确了可追溯数据的质量检查要求,以确保录音录像的质量。
第三,明确了信息安全的责任。《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并对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音像资料严格保密。不允许泄露或未经授权的复制,严禁将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同时,保险公司和银行业保险机构应制定音像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准入程序。音像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足1年的保险期限不得少于5年,超过1年的保险期限不得少于10年。如发生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争议,应在争议结束后至少保存2年。
四是明确了内部和外部监督管理措施。按照“强化内部控制,强化外部监管”的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应通过内部控制落实销售行为追溯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失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和问责的监管要求;明确了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违反《办法》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保险销售过程中现场录音录像的相关要求,强调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提示消费者的义务。“回溯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提高了公众的知情权,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力保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举是为了追踪源头,解决“销售误导”,这是保险业困扰消费者的一个主要痛点。“据汇泽保险相关负责人介绍,有证书可循不仅使保险公开透明,还能全方位保护利益。
157家保险机构被罚款
《办法》和《通知》将有效弥补监管体系的不足,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并在纠纷调解、投诉处理和法律诉讼过程中迅速查明。事实,提高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效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罗清表示,下一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特别关注文件的执行情况,继续推进消费者保护工作。
事实上,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保监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没有停留在纸面上。
近年来,中国保监会派出925个检查组,2871人次在全国范围内,检查了923个保险分支机构和银行机构,涉及42个法人实体。
截至目前,已有157家保险机构被罚款2540.7万元,254名个人被罚款827.65万元。
其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迪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2017年的调查处罚工作仍在全面展开,处罚结果将于近期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示,并在三年内分四批向社会通报19起典型案例,提醒保险消费者谨慎交易,依法维权。
编辑朱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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