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10部委发布共享单车新规!看看以后你还能骑吗?
本篇文章1820字,读完约5分钟
包括交通部在内的10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网络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1)实现用户注册和使用的实名制管理;
②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服务;
3 .鼓励使用无存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4 .不鼓励发展网上租赁电动自行车;
⑤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⑥企业收集的信息不得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
……
很多信息!我和你关系密切!快速向下看
8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中宣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出租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此前,交通部于5月22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指导意见》肯定了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自行车”)在便利人们短途出行、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提出按照“服务导向、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治理”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共享自行车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具体措施:落实鼓励发展的政策,规范运营和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科学确定共享自行车的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自行车的发展方向,落实鼓励发展的政策。网络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运营的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途出行和公共交通衔接换乘的交通服务模式。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网络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和网络租赁自行车的融合,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城市旅游服务体系。
◆规范自行车停放和管理
根据《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推进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置和建设。制定技术指南,设置适合当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采用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和管理。
针对车辆启动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引导车辆有序启动,根据城市特点和实际发展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启动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启动车辆。鼓励发展网上租赁电动自行车。
为提高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收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禁止为12岁以下儿童提供服务。
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放行为,及时清理违章停放、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提供服务的车辆。
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举报存在的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鼓励无存款服务
鉴于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使用免押金租赁服务。企业收到保证金或预付资金后,应在注册地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款制度,并接受交通、财政等主管部门的监督。
企业应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大陆设置服务器,并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收集的信息不得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出提供共享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
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多一点消息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来解决自行车共享停车的问题
对于共享自行车的停车问题,未来的政府管理应该做哪些改进?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与发展处处长李铁:我最近看到,有必要制定一个共享自行车的电子围栏。电子围栏和政府原来的固定停车位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采取更积极的方法呢?
李铁认为,共享自行车的出现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减轻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机动车的压力,也减少了政府支出,适合用于管理共享自行车的资金。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与发展局局长李铁:政府能不能花一笔钱购买这项服务,通过ppp解决自行车共享停车、转运和回收的问题?它能不能成立一些新公司,成立一些智能电子采集车?
标题:刚刚 10部委发布共享单车新规!看看以后你还能骑吗?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1977.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