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均经费计划进行调整。2015年,每个学生每年将增加到400元
10月13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大幅提高学前教育经费标准。预计从明年起,学前教育的公共经费将从目前的100元标准提高到400元/名,并在下一年进一步提高到700元/名。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人均公共资金的分配范围。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学前教育每个学生的公共经费分配将根据公立幼儿园(包括军事幼儿园)、全纳幼儿园和偏远农村小学附属学前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数量进行,统计口径将改为园内实际人数。如果实际人数超过广东省5名幼儿园学生的标准班级人数,将按照标准班级人数分配。
筹资标准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征求意见稿计划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逐步提高佛山市学前教育人均公共经费标准。2015年和2016年,人均公共资助标准将分别达到每个学生400元和700元,到2017年将达到每个学生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
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今后补助资金将统一纳入园区运营成本核算,统筹使用,确保幼儿园教育费和财政补助总收入中不少于60%用于人员支出(不少于公共资产幼儿园人员支出的65%),不少于公共支出的20%。
公共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各级预算安排的每个学生的公共资金、公共资金补贴和使用公共资金的专项项目。
关于完善佛山市学前儿童公共基金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福府办〔2011〕65号)和《关于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福府会函〔2013〕87号),市政府将于2014年开展民生工作。经研究,我局起草了《关于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在,从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20日,我们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宣传期间,如有任何修改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至佛山市教育局。
电话:83211971
传真:83322776
电子邮件:fsjjk@qq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附件:关于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公共基金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标题:幼儿园人均经费计划进行调整。2015年,每个学生每年将增加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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