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学城卫星城人才购买条件放宽
据《佛山日报》报道,顺德区土地、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和水利局宣布,将放宽顺德大学城卫星城人才购房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限制区内购买新建人才住房时,无需提供购房日前两年内在佛山已缴纳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去年10月以来,顺德部分地区实行限购新商品房和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房地产市场热度得到有效抑制,房价总体稳定。今年3月以来,中国各大城市加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特别是周边城市出台了升级版的楼市限购政策后,大量外地购房需求涌入佛山,佛山房地产市场调控压力加大。
3月24日,佛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收紧限购政策。《通知》调整新建商品房限购政策,收紧大良、陈村、北窖、乐从等非佛山户籍家庭的购房资格。未在本市登记的佛山市无房家庭只能在限购区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而不能在限购区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且必须提供购买日前两年内在佛山市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款证明。
昨天,顺德区国土资源、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和水利局表示,根据第九届佛山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精神,顺德大学城卫星城人才购房条件将放宽。具体规定如下:顺德区明确规定了土地公开出让和挂牌的条件,配有销售指标有限的人才房,可以出售给与顺德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学、企业、公共R&D平台等战略合作机构的人才,以及顺德区人才政策认可的高层次人才。如果上述销售对象在佛山市没有住房,在限制区内购买新建人才住房时,无需提供购买日前两年内在佛山市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完税证明。
标题:顺德大学城卫星城人才购买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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