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经济适用房价格调整将放宽申请条件
随着南海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竣工总量的增加,南海区也在满足当地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申请条件,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人群,将保障对象扩大到农民工及其家庭、新就业人员或引进技术人才及其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
南海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以下(不含2元);南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以下(不含5元);南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南海区大专以上学历家庭及其家庭的租金标准不高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租金指导价的80%(含80%)。
事实上,由于不同地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情况不同,租金也不同。以西樵镇为例,原“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员工、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和合格农民工”的经济适用房租金约为每月每平方米11.5元。对“西樵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员工或引进技术人才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6.5元。“在当地稳定就业的农民工”
应用程序对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技术人才和合格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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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海经济适用房价格调整将放宽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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