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竞争执法协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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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京津冀竞争法执法合作平台建立暨首届联席会议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会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市场质量监督委员会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署了《京津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竞争法执法合作协议》和《京津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MLM合作机制》,交流了各自的竞争法执法成果和工作经验。
2014年11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市场质量监督委员会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促进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效合作机制的意见》。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支持京津冀协调发展的意见》。为落实两个《意见》,加强京津冀竞争执法工作的继续实施和相互合作,三地经过多次协商,决定建立竞争执法合作机制,严厉打击传销,搭建京津冀竞争执法合作平台。按照“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廉洁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
根据协议,三地将建立京津冀竞争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竞争法执法合作计划和措施,讨论决定区域执法合作的重大问题;总结交流竞争法执法成果和工作经验,讨论执法过程中的复杂和难点问题;研究论证立法执法前沿问题,建立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互信、互助、互动、互惠机制,搭建竞争法执法合作平台。通过建立联络、信息交流、执法合作与讨论、竞争法执法人员定期交流等系统,建立京津冀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联合打假和案件调查反馈制度,将建立京津冀执法合作机制。
今后,三地将通过联合行动、协助案件调查、信息共享、讨论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建立联合打击、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交流合作、联合防控传销的合作机制。根据MLM跨区域和流动性的特点,根据MLM区域活动的现状,研究制定区域合作计划和措施,及时开展针对MLM的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行动,实现边境地区的联合防御和联合治理。
协议明确规定,三地应有效地向有关方面通报边境地区重大传销活动的信息;对于跨省市的传销活动,一方发现后应立即通知相关方,并可要求相关方共同立案调查,以防止传销“一地打一地,一地打一地”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挤压非法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同时,北京、天津、河北将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信息和案件情报,加强经验交流,加强对非法传销的转移和查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廊坊市政府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北京、天津、河北工商、市场监管等相关业务部门的15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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