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报山东邹城违法违规举债问题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本篇文章1342字,读完约3分钟
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报道,根据审计线索并经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实,2017年1月,财政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十八大第十轮检查要求,向山东省上报了济宁市邹城市(县级市)非法借款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建议。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审计线索,山东省政府立即责成相关市县政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省政府主要领导接到财政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指示有关部门和济宁市政府迅速提出处理意见。济宁市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邹城市政府违规借款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近期对整改和处理结果进行了反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清理非法债务
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邹城市郑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方实业”)为主要借款人,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员工发行信托产品进行非法借款。
根据审计意见,2016年5月,济宁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融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郑绩办字[2016]73号),要求政府部门坚决制止非法融资担保行为,对非法销售的信托理财产品,要按照有条件的原则及时返还给干部职工。经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进一步核实和监督,截至2016年9月,邹城市总工会已将全部资金返还给干部职工,各项违法债务已全部清理到位。
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举借债务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撤职或者开除。”山东省邹城市经审计后高度重视非法借款问题,立即启动整改程序,整改速度快,措施到位,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未造成严重后果。为此,山东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首先,邹城市CPPCC区直接负责人、副主席姚某(时任总工会主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其次,时任邹城市常务副市长的李在党内受到了警告。此外,时任邹城市市长的谢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和处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局面
2017年1月,山东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各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等。及时纠正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行为。下一步,山东省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和消除各种形式的非法借款和非法担保承诺,加快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格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专门部署。一些地区在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后,仍然使用各种金融创新工具非法借钱,严重损害了国家整体安全和风险防范效果。山东省政府依法处理个别县市的非法借贷行为,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下一步,财政部将在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后,及时通报其他涉嫌非法债务担保的地区和金融机构。
标题:财政部通报山东邹城违法违规举债问题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8958.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