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已初步确定首批资源型城市示范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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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于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9: 30在中国附属大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应热点问题。相关负责同志将出席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办公室主任兼发言人严鹏程表示,近年来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确实很明显。
以下是记录:
新华社记者:
我们认为,今年以来,各方对整体宏观形势的看法都比较好。同时,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的分化趋势非常明显,尤其是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整体经济走势并不十分乐观。NDRC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严鹏程:
你提到的情况确实客观存在。我们还注意到,近年来,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十分明显。总体而言,市场化程度高、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地区发展势头相对较好。相应地,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一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由于传统的重工业结构,存在许多“原名”和“原名”产业,伴随着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足、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转型升级往往很困难(爱基础、净值、信息),发展面临的困难确实更大。
这些地区间的差异也表明,我们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仅从东北板块来看,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之间的差异明显,吉林省经济增长速度逐渐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虽然黑龙江省的经济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大部分指标已经基本稳定;受各种长期问题和短期因素的影响,辽宁省仍需努力实现经济正增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于去年下半年先后发布了《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和《建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管理办法》。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力度大、改革创新措施切实、示范作用明显的城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持这些示范区先行先试,率先在相关领域进行改革探索,成为产业转型升级艰难探索的先行者和先行者,积累经验后推广到全国同类城市。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经过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多次研究,我们确定了省推荐、专家评审、部门确认的总体思路,即首先由省政府总结后推荐备选城市,组织编制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然后委托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最后由有关部门共同确认。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推荐了备选城市,并上报了示范区建设计划。今年2月,我们委托有关方面对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了评估,相关部门根据评估意见初步确定了首批示范区名单。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相关城市继续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一是尽快下发支持首批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全面部署这项工作。二是完善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地方指导,抓住机遇召开示范区建设推进会。三是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创新、产业、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示范区先行先试。第四,研究建立示范区建设评价方法,委托第三方对示范区建设进度进行评价。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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