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为新自贸试验区“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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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于4月1日挂牌,河南、湖北、四川、浙江、辽宁、重庆、陕西等新自由贸易区的诞生,正式形成了“1+3+7”的新战略格局。《国际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关总署已经为七个新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了五个方面的25项支持措施。
在当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海关创新体系是亮点之一,其经验被全国海关复制推广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海关为支持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而采取的措施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据《国际商报》记者报道,海关总署对每个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台的支持措施涵盖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的全面复制和推广;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战略”、“西部大开发”等国家举措或战略部署服务;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需要,实施海关监管体制创新和海关安全高效监管。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创新海关监管制度,促进贸易便利化。包括在自贸试验区优先推进“互联网+海关”特殊服务,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创新企业管理体制,深化国际海关合作等。;实施保税监管改革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包括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加工贸易核销和消费管理方式,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整合优化,提高保税货物流通效率;支持新贸易发展,促进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包括支持文化对外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生产性服务、金融租赁等业务发展;营造法治的商业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贸易秩序。依法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障企业创新成果,预防与打击相结合,有效防控风险,保持健康发展环境。此外,海关总署同时研究制定了配套的海关监管计划,以更好地规范海关监管服务。
同时,根据国家对七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不同战略定位,海关总署的措施满足了不同的“个性化”需求。例如,针对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建设国际石油基地的定位,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措施》。个性化措施包括“跨区域直供”、“港外锚地供油”、“一船多供”、“一库多供”、“铁矿石混同商品编码”等。专为浙江省大宗商品交易量身定制的。"这些支持措施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杭州海关舟山海关贸易管理科科长张小丽说:“以一艘以上船舶为例,该系统实施后,一艘供油船可以在一次作业航程中为多艘接油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油。”也就是说,根据相关规定,一艘供油船在一次作业航程中只能向一艘国际帆船供油,但在实现一艘船多次供油后,供油船可以在一次作业航程中同时向多艘国际帆船供油,从而减少供油船的作业航程,降低供油企业的运输成本。据估计,采用“一船多供”的方式加油,与以前的“一船一供”方式相比,一次作业航程可以为企业节省2 ~ 3万元的运输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国际商报》记者了解到,新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地方海关正根据海关总署支持七个新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准备继续制定和实施更具创新性的支持措施,努力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全力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标题:海关为新自贸试验区“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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