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综合施策振兴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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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安徽振兴实体经济的金融综合政策本报记者张晓梅/张炜自2016年以来,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大财政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政策,切实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阐述了省财政厅的工作。 首先是创新共管和预防的理念,促进钢铁和煤炭行业的“优胜劣汰”。坚持把职工安置作为解决产能过剩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各分担50%,市(县)政府和企业各分担50%,企业承担全部费用”的筹资原则,落实分流安置费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中央和省专项奖励和补助资金拨付到市。同时,注重资本风险的防控,引入解决钢铁、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员工分流安置资金管理的风险防控方案,创造性地提出“共管账户”概念。企业按规定自主申请开立共管账户,与市(县)财政、发展改革(或通过信函)和人力社会部门共同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其次,将实施减税和减费政策,帮助实体经济中的企业“轻装上阵”。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实体经济中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围绕降低机构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收负担、财务成本、土地使用成本和物流成本,及时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务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减费政策,不断清理和降低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企业相关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帮助企业降低机构交易成本、税收负担等。,支持降低实体经济中企业成本的行动,并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全年减免税72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7%。 此外,有必要整合和协调专项资金,以促进传统产业的“再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省级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5亿元,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设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等高端制造业(爱吉、净值、信息)和冶金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创新、集聚和集约化发展、创业创新。统筹安排企业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两业融合、安全技术创新、云计算大数据、标准制定奖励资金2.2亿元,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品牌培育。 同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活水之源”。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弥补安徽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短板”,2016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1亿元民营经济发展资金,向93家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充实担保机构资本,提升担保机构实力,增强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
标题:安徽财政综合施策振兴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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