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创新的内在特性及需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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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信托业在整个金融业中处于起步阶段,同时,在其自身发展周期中处于高峰后的衰退期。纵观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始终处于一个类似脉动运动的发展过程中,最新的脉动始于2007年,近十年来经历了新一轮的脉动发展,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不断上升。然而,可以预见,信托业发展的瓶颈期即将到来,如何获得行业和公司的持续增长一直是近年来市场关注的焦点。从市场上的普遍声音可以看出,信托业或信托公司的转型已经成为人们经常提到的保持可持续增长的方式之一。然而,转变的过程需要一种驱动力,每个人都同意创新是信任转变的主要驱动力。然而,创新驱动的任务是艰巨而艰巨的,因此有必要对可能存在的困难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和研究,才能更有效地利用创新所产生的驱动力来推动转型。
商业创新的不确定性与计划之间的内在冲突。不确定性是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创新的范围和框架在各种计划中被确定和约束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种为创新而创新的尴尬局面。创新不能仅仅作为一个指标来评估,而应该是业务跟进的结果。目前,很难通过规划来实现创新。
创新的随机性和特定业务类型之间的冲突。因为创新本身是随机的,所以很难判断哪个特定的业务领域能够真正实现突破。即使取得了突破,这种业务的发展也需要根据市场来决定。例如,一些交易方法可能已经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是这些突破可能是有限的,并且它们并不完全具有重大和根本性的创新意义,因此很难成为有效的创新。事实上,有些技术手段完全是偶然的,比如2015年下半年的融资业务。
监管与市场的冲突。创新主要是市场行为。因此,监管当局在制定和实施创新活动监管政策时必须特别考虑。当然,认为创新会在市场上自发形成是不自然的,监管当局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技术进步。然而,监管和市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冲突,原因有二。首先,监管当局和市场的利益是不同的。监管当局关心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稳定,希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弥补R&D活动产生的负面外部影响。同时,在创新手段成功实践后,在扩散过程中,监管部门可能会更加关注企业的合规运作,希望逐步实现新技术的合法合规扩散。然而,企业更注重创新带来的垄断利润,创新本身是通过企业家发挥其创业才能和冒险精神来实现的。市场创新的目的是获取超额利润,这与政策监督的目标形成了冲突。其次,监管和市场在风险偏好上存在差异。在创新过程中,企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技术可能不成熟,市场可能不认可,因此风险通常很大,成功的概率不是很高。一旦成功,收益是巨大的,这种高风险、高收益只能由企业承担;然而,监管者通常追求稳定性,因此他们在行为和风险偏好上有明显的差异。
创新引发的各种经营问题。创新产生的新业务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运营风险。目前,信托业和信托公司的基调是防范风险。因此,解决创新产生的各种新的潜在风险将是决定创新结果的关键。此外,创新带来的各种运行机制的新要求将对企业的传统运行机制产生冲击。当这种影响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时,企业的整体运作就会受到影响,创新所产生的各种促进效应就会失效。因此,我们在选择创新的运行机制时需要特别小心。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应用之间的冲突及其效果的差异。基础研究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尽管看起来毫无用处,但它是长期创新的关键。应用研究起着推动作用,而实际应用是直接的推广和应用。目前,就R&D投资而言,大多数信托公司都有R&D部门,但R&D工作实际从事日常工作的比例相对较小,有限的投资希望追求更快的利润,这使得R&D更多的精力用于实际创新,而较少用于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过分追求速效和短期项目会导致模仿过多,真正的创新很少,并且严重缺乏创新的毅力。信托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太少,而实际应用的比重相对较大,这表明投资研发的速度太快。这种追求立竿见影效果的投资在客观上是无效的,也与创新目标的长期路径有明显的冲突。
可以肯定的是,信托业已经面临巨大的现实挑战:创新能力的缺乏是信托业和信托公司发展的不足,但创新是信托业和信托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创新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同时存在。要在一段时间内取得突破,需要各方合作,避免急功近利的局面,在信托业转型时期更好地推进,有针对性地实施审慎的创新政策,提高创新能力。
(本文作者为方正东亚信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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