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禅城区旧建筑内安装电梯未获批准,可根据新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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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果电梯未获批准,你可以根据新规定再次申请
昨天,禅城区旧建筑安装电梯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区规划部门开始清理过去申请安装电梯失败的案例。如果符合新规定,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方案审查程序并获得批准。
未批准的方案可以重新申报
记者了解到,2007年以来,禅城率先申请在既有居住建筑中安装电梯的建设审批,至今已有104个电梯安装项目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新规定出台后,以前未被批准的项目有了新的希望。
以前有一些计划安装电梯,因为宣传期间业主比例不匹配或收到反对意见,规划部门已经出具了不予规划许可的批准意见。对于此类项目,业主可根据新方法调整原设计方案(如果原设计方案满足新方法的审批标准,则无需调整),并重新向规划部门申请方案审查程序。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以批准。
新规定对每台新安装的电梯补贴2万元,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不享受此项专项补贴资金。此外,专项补助资金只能在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才能使用。
项目融合遵循新规定
禅城区规划部门也对新规实施前已取得规划部门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但尚未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在征求部门意见和公示时间的衔接方面给予了指导。
对于这些项目,后续程序按照新方法进行。规划署会提供跟进服务。如果业主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可以联系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将根据《暂行办法》的“一个窗口”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业主无需去相关部门;在预审批公示环节,新的公示时间要求和反馈判断也将按照新方法执行。
问:对于楼梯单元,如果第一层(或第一层和第二层)不是住宅,而是车库(自行车房)或商店,如何确定该单元所有业主的范围?
答:在这种情况下,一层(或一、二层)的业主产权面积和数量可根据本单位的垂直投影范围确定,并计入本单位的总面积和业主产权数量。
问:由于实际建筑布局或周边条件,新增建筑柱位置无法移动和调整,导致新增走廊宽度超过《办法》规定的1.2米,该怎么办?
答:《办法》第十一条对走廊宽度的具体规定是为了满足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要求,而不是以安装电梯为名,变相增加0+房间的住宅使用量。因此,要求走廊净宽为1.2米,主要是为了控制进入单体住宅的走廊的合理使用宽度。
当新增走廊与电梯井直接相连,或属于公共走廊(两户或两户以上同时使用),或因建筑布局及周边条件限制,走廊宽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减少消防通道的宽度,就不能通过审批
问:《办法》附件列出了推荐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单位名单。所有者只能选择这些列表中的一个吗?
答:《办法》提供的单位清单是为了方便群众选择和比较。不是政府指定了这些单位,而是业主必须选择清单中的单位。业主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而不是列出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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