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资银行变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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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国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准名古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为中国公民以外的客户经营人民币业务,并批准名古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南通分行增加人民币营运资金1亿元。 增资后,分行营运资金为3亿元,其中外汇2亿元,可自由兑换货币1亿元。现在宣布:
名古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名古屋银行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组织机构代码:b1161b132060001
许可证序列号:00386291
经营范围:从事除中国公民以外的客户的下列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处理国内和国际结算;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险箱服务;提供信用调查和咨询服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吸收中国公民每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童生大道188号创业外包服务中心C栋2楼
邮政编码:226009
电:0513-89192280
川镇:0513-89192281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上找到。
标题:关于外资银行变更事项的公告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8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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