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佛山通过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本月申请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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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这个月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参加2013年全国司法考试的普通高校合格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将于7月11日开始,户籍、户籍或工作地点在佛山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佛山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11日9: 00至2014年7月17日24: 00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户籍在户籍资格放宽的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的合格分数的申请人,必须选择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据市司法局称,选择在佛山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于7月21日至25日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交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以及4张2英寸(46毫米×32毫米)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我网上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上传的照片相同。经审查符合授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市具体申请地址为佛山市司法局汾江中路211号一楼,电话号码为0757-83326216,0757-83331071(申请期间)。
标题:2013年在佛山通过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本月申请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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