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起,顺德区刘乐医院将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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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8月1日起,刘乐医院将收取停车费
记者昨天获悉,区发展计划和统计局已经正式批准了刘乐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和保管服务费的申请,刘乐医院也将收取停车费。
医院收费标准分为“服务对象”和“非服务对象”两类。根据答复,医院服务的机动车辆是指医院内病人和探视病人使用的车辆,其他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可视为非服务车辆。收费标准为(24小时内无时间):5元/次/车,1元/次/车,不到1小时免费停车。
“非服务对象”收费标准为:汽车5元/小时/车,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摩托车1元/小时/车,24小时最高价格5元。停车不到半小时是免费的;停车半小时以上按实际停车时间收费;停车少于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
同一辆车可以在同一个收费周期内多次进出,票据在同一天有效。宪兵车、行政执法车、医院救护车、紧急抢修车和殡葬车都是免费的。
据悉,收费标准的审批将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标题:从8月起,顺德区刘乐医院将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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