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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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行道上的停车位?交警:满足要求缓解停车困难
"为什么在温明路和綦江路交界处的人行道上有一个停车位?""有没有可能因为特权而在单元前指定一个停车位?"22日,一些网民在论坛上提问。
根据交通警察部门,停车位被指定在人行道上,以缓解停车困难的问题。高明区的许多道路都在人行道上设置了停车位,所以没有“特权”。此外,公安局入口处的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任何公民都可以在指定的停车位停车。
22日,名为“人行道上设置停车位,阻碍行人”的帖子成为高明地方论坛的热门帖子。一些网民用图片和文字说:“在温明路和綦江路交界处的人行道上,地上有停车位,这使得人行道变窄了。当司机停车时,行人不得不左闪右闪,这是非常危险的。”由于停车位位于公安局巡逻办公楼的围墙边上,一些网友发帖称在单位门前指定停车位是一种“特权”。
记者到现场查看,发现公安局巡逻办公楼围墙旁边的人行道上有停车位,占了人行道面积的一半,可以停放大约五辆车,但剩余的人行道相当宽敞。
"这个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不是专门为公安局指定的。"高明区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司机都可以在这个停车位停车,其他路段如月华路、太和路、中山路的人行道上也有停车位。”
在月华路和太和路,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很常见的。由于上述两段的人行道相当宽,即使在指定停车位后,行人交通也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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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否符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关于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文件,人行道上允许停车泊位,但人行道上设置停车泊位后的剩余宽度有明确规定。在中小城市的各级道路上,人行道上设置停车泊位后的剩余宽度要求为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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