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伤住院费用可以立即报销
本篇文章1282字,读完约3分钟
原标题:工伤住院费用可立即报销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可以通过工伤认定,出院时不需要支付全部费用。医院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立即结算列入工伤保险申报范围的费用。自8月份以来,我市首批5家医院正式启动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实时结算系统,工伤保险报销时间和程序大大缩短。
昨日中午,南海区一家陶瓷公司的李小姐到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为一名因工伤住院的员工结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报表,该员工的住院费用总计为19800.59元,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为16356.99元,公司只需支付3441.60元。
“当你在20天内离开医院时,公司只能支付3000多元。”李女士负责工伤处理工作两年多,她说工伤保险费用的即时结算大大缩短了报销时间和程序。“过去,当重大疾病发生时,我们必须先交押金,所有费用都必须提前支付,然后我们去社保局报销。当公司经济不景气时,资金流动困难,这可能会影响病人及时就医。”李小姐说。
“过去,当受伤的工人出院时,雇主必须全额支付所有住院费用,然后去社会保障机构报销。在第三级批准后,雇主需要签字,然后钱被转交给雇主。”市社保局工伤处处长张立平告诉记者,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报销也涉及工伤认定。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时间在60天以内。这样,仅报销审批就需要20个工作日,而工伤认定和报销的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一两个月。
8月以来,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顺德区东华骨科医院、三水区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成为我市首家实现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实时结算系统上线的医院。在这些医院住院的有工伤保险的工人在出院时不需要支付所有住院费用,而只需支付自己的费用,而那些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人将由医院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解决。此外,工伤职工的每日伙食补助和住院期间的35元由工伤基金支付,并在离职结算时支付给工伤职工。
关于工伤认定,记者了解到,市、区人民社会保障局要求城镇和街道一线工作人员在患者住院后立即启动快速通道,并在7天内完成工伤认定。除第三方责任等特殊情况外,在正常情况下,在确定工伤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后,可以很容易、很快地确定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出院未被成功确认,住院费用可以延期支付。
据统计,去年约有2万人因工伤去看医生,报销工伤住院费用。张立平表示,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的即时结算,一方面减轻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社保局报销费用的痛苦,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这是一项实践群众路线的举措,旨在解决工伤工人的“最后一英里”。另一方面,网上结算系统可以减少人工结算可能造成的错误,简化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据报道,今年下半年,将有8家医院陆续上线即时结算系统,明年,85家签订工伤协议的医院将在全市全面铺开。
已经上网的医院
市第五人民医院
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顺德区东华骨科医院
三水区人民医院
今年将上线的医院
石中医医院
禅城区中心医院
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
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南海区罗村医院
南海区中医医院
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高明区人民医院
标题:佛山工伤住院费用可以立即报销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3772.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8月6日佛山停电通知
下一篇:8月4日佛山停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