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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支付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0-07-15 03:48: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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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水平提高到3600元/年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周宣布,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水平正式调整,最高水平为3600元/年。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可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

高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支付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

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分为10个档次,分别为: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年。相应的月缴费标准分别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100元和150元。调整后,被保险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等级,并按年度、季度或月度连续按时缴费。

高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支付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

据悉,调整前“城乡居民保障”标准只有五个支付档次,最低360元/年,最高840元/年,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趋势。

对于已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60岁以上)且距领取年龄不足15岁的人员,公告允许其自愿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据媒体统计,该项目预计将使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38元~ 257元。

高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支付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

根据公告,今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根据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相关待遇期间,城乡居民将不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不能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标题:高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支付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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