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方面宣布,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典型案例已经成为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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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性侵犯未成年人在南海成了熟人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宣布,许多未成年人性侵犯的典型案件都是熟人所为
父亲强行诽谤自己的女儿,而母亲实际上建议他咽下自己的声音。后来,为了不让别人认为他是一个侵犯了人类关系的“野兽”,他的父亲甚至强迫他的女儿与他“断绝父女关系”;六年来,我的继父康某强奸了两姐妹多年...昨天,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几起性侵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性侵者是受害人的父亲和继父等“熟人”,每一起都令人震惊。
案例一
猥亵自己的女儿
断绝父女关系以获得豁免
2012年1月9日,罗利用女儿小青(化名)的寒假,将她从家乡接回了南海大丽。那天晚上,以培养感情和教育女儿的名义,他要求和17岁的小青同床共枕。在此期间,他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如掌掴和掐脖子,强行触摸小青的身体,让小青触摸他。后来,小青含着眼泪把这件事告诉了她妈妈,但她没想到她会有耐心。
后来,罗强迫女儿签订了所谓的“断绝父女关系”协议。小青去派出所报案,然后罗被拘留。2013年,罗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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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强奸了妹妹
我妹妹的怀孕被曝光了
康,生于1968年,与妻子唐结婚十多年。两个女人和一个儿子是唐的前妻生的。从2007年夏天开始,他在家乡强奸了年近14岁的大女儿小英(化名),这段关系一直持续到2013年5月。
2008年9月的一个晚上,康趁唐不在,爬到唐13岁的二女儿小红(化名)的床上,强迫她第一次发生性关系。这种经历一直持续到2013年7月,当小红发现自己怀孕时,她告诉了母亲真相。近日,南海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康有期徒刑13年。
案例3
强奸他女朋友的女儿
被迫签署“自愿证书”
田是在东莞工作时认识何的,后来发展成为一男一女。2008年春节,田在东莞接走了10岁的女儿小丽(化名),交给何照顾。谁知道,贺很快就以暴力相威胁,伤害了田的生命,迫使他与他发生性关系。为了避免责任,他还要求小李签署一份“自愿证书”。目前,南海检察院已将何强奸案移送法院起诉。
现状:熟人侵犯了90%的父亲,犯下了许多罪行
据南海检察院不完全统计,90%以上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是熟人所为。其中,有相当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父女、继父或其他有监护和照顾义务的关系人。这些“熟人”一般教育水平低,大多在小学或初中,失业或兼职工作。他们可以利用受害者的母亲没有家庭地位和无法保护年轻女孩的情况,或长期外出工作,并使用暴力威胁伤害受害者或他人的生命。
根据南海检察院的分析,“熟人”之所以能够成功犯罪,有三个原因。首先,受害者身心虚弱,自我保护能力低,羞于暴露;
其次,这些案例都反映了母亲角色的丧失。他们没有履行母亲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责任;
第三,社会监督也不合适。周围的人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此外,尚未建立有效的未成年人性虐待报告制度。
建议:动员全社会对性侵犯说“不”
南海检察院认为,在一个家庭中,很多事情对外人来说都是困难的,这就要求母亲加强她们的监护义务。仔细观察和关心女儿的思想和行为,形成相互信任和尊重的良好关系,经常与她们交谈,了解思想动态。如果性侵犯等事件不能自行解决,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由于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学校、妇联、团委、教育、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应提高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能力,并在乡镇街道电视、微博平台、校报、村办公告栏等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明确性侵犯的含义和预防方法。如有违反,应大胆拒绝,及时告知信任人,并向公安、检察机关报告。
对“性侵犯”说不,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在家庭中,母亲应该尽自己的监护职责,而在家庭之外,社会应该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就没有违法和邪恶行为的生存土壤。
标题:南海方面宣布,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典型案例已经成为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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