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南海企业注册将实现“同城经营”
本篇文章459字,读完约1分钟
据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从2014年10月1日起,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南海区分三个阶段实施“同城合作”的企业登记模式,申请人可选择南海区任何一个“同城合作”登记窗口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同城合作”登记分三个阶段进行
据悉,南海区工商局将于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同一个城市”登记:
在“同城合作”的第一阶段(2014年10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申请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设立登记业务。
在“同城合作”第二阶段(2014年12月1日起),在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设立登记业务,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南海区任何一个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第三阶段(从2015年1月1日起),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根据实施工商部门体制改革、实施电子营业执照等相关工作,补充完善第三阶段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工作。
标题:从10月起,南海企业注册将实现“同城经营”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3109.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