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农贸市场防控指南
六个“增强”
加强积极监测
继续加强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含高铁站)、公交客运站等联合交通检疫。,并对中、高风险地区的来粤人员实施体温监测、卫生规范检查、发热人员转移等措施。充分发挥发热门诊、药店和医疗机构门诊的哨点监测功能。要求所有在14天内居住在中高风险区的普通门诊和急诊患者、发热门诊、新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果药店发现14天内有中、高危地区的人来广东并返回广东,应及时报告购买退烧药和咳嗽药。
加强重点人群的调查和健康管理
各地要对已进入中、高危地区的人员逐一进行快速检查,落实卫生管理措施,切断感染传播链。对近14天内有高危居住史的来粤和返粤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对5月30日以来在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有活动史的高危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和跟踪。对近14天居住在中危地区的人员实施社区卫生管理(即“三个一”:发出健康通知、进行健康咨询、检查健康通行证代码),并在到达广东当天进行核酸检测。
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意识的预防和控制
一是按照“应检”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在6月30日前完成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核酸检测,重点检测发热门诊、感染科、呼吸内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7月15日前,完成除医务人员(包括保安、保洁、运输等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及时检查风险并采取措施,严格管理探视和陪护,避免交叉感染。同时,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落实医务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对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调查。三是进一步加强感染防控培训,结合疫情动态变化,对全体员工进行定期、及时的培训,及时更新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疾病控制部门的沟通,动态调整中高危区域,及时调整流行病学史查询重点,及早发现可疑患者并进行调查。
加强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防控
要定期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餐饮场所,特别是学校和医疗机构的集体食堂、冷冻新鲜食品加工和储存场所、运输工具等环境样品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对上述场所和单位的员工,包括采购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严格执行“四早”措施,防止疫情由物传和人传。要督促和引导农贸市场、海鲜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准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现“四个强化一个推广”,即加强场所的清洁、通风和消毒,加强门温测量和代码扫描,加强客户流量控制,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开展促销、支付宝等无现金支付。
加强爱国卫生运动
组织实施为期一个月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加强各类市场等拥挤场所的环境卫生改善工作,做好清洁消毒和病媒生物控制工作。要求活禽市场严格执行“1110制度”,每天清洗消毒一次,每周清洗一次,1月份关闭,当日活禽零售市场零活禽。加强对城中村、城市边缘村、城乡结合部、旧住宅区、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治理,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从源头上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加强对农贸市场疫情的应急响应
各地要因地制宜,在一周内组织桌面演练,理顺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同时,卫生和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联合调流机制,一旦发生疫情,要同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同时处理疫情。
如何做好农贸市场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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