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实现“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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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农村医疗保险卡会直接在省城住院,享受和城市人一样的待遇。”近日,祥云县下庄镇村民周在省中医院住院时,感触颇深。这是我省今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后的新突破和新成就。
目前,我省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面和融资标准。整合后,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不再区分城乡户籍,实现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统一;统一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中央和省级政府将全省城乡居民补贴标准完全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基本统一。城乡居民转诊到省属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60%,市以下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60%-90%,由各市自行确定;统一实施国家级规划,统一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项目和医用耗材。
据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司负责人介绍,今年1-10月,全省城乡居民达到4470万人,任务完成率为106.45%。其中,贫困人口超过675.7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78万人,医疗费用总额22.93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0.54亿元,其中医疗保险10.14亿元,大病保险4000万元。实际报销率达到70.06%,政策范围内报销率达到74.53%。
同时,我省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突破了原有的“手脚并用”的管理体制。一方面,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组织整合,省、州(市)、县(市、区)和乡(镇)三级的整合严格按照“两个条例、三个办法”的规定进行。另一方面,按照“人随事走,编辑随事走”的原则进行人员整合;对于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而增加了相应人员编制的,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人员调整,将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职责和人员编制统一分配给人力和社会部门,充分实现人力和社会部门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
据了解,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后,其优势正在逐步体现。首先,该省参与者的人数显著增加。全省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接近4500万人,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大量参保规律,提高了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被保险人受益越来越多。目前,城乡居民报销药品2888种,农村居民报销药品1476种,城市居民报销药品442种;报销医疗项目5003个,农村居民报销医疗项目1203个。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国家和市两级全面实施,原有100多个统筹地区已转变为16个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规模达到250亿元。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实现现场结算,避免了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麻烦。(记者李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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