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建幼儿园园舍可“零租金”办普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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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2月14日电(记者柯高阳)根据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布的文件,纳入本市主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新建幼儿园原则上可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也可以举办“零租金”形式的公办和民办全纳幼儿园。
《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独建设的公办幼儿园由主城区区政府投资建设,配套住宅项目建设的幼儿园由项目建设业主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后免费移交教育行政部门。
对于幼儿园配套建设的新建住宅项目,规划部门应明确规划指标,如独立占地、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和标准、配套条件等。并在审核设计方案时确定配套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和楼层分布。
此外,为遏制一些地方出现的“半建而未建”现象,该办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配套建设的新住宅项目应在土地移交后3个月内开工。住宅竣工交付使用时,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当同时通过竣工验收。对于分期开发的住宅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与住宅项目第一期同步完成并交付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业主,国土房管局将把依法认定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土地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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