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莫让行贿药企“以小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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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入手,遏制贿赂;从“商业”入手,打击贿赂。只有双手紧握,我们才能一起创造一个“亲”和“明确”的政治和商业关系
最近,一篇题为“一年卖7.5亿洗脑药,请放开中国老人”的文章在网上流传。针对“沙普爱思(603168,一种著名的眼科药物)涉嫌虚假宣传”一文所反映的问题,国家和浙江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尽快开展临床疗效试验和广告自查。
当人们问及这种药物为何敢在不进行临床疗效检测的情况下进行“轰炸”广告时,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在过去的十年中,沙浦爱思的工作人员多次向当地科技局官员行贿。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也发函要求沙浦艾思解释“行贿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制药公司的贿赂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近年来,从中小型制药公司到辉瑞、惠氏和葛兰素史克等国际制药巨头,贿赂丑闻不断曝光。从这些案例来看,医药公司的公共关系对象要么是卫生、药品监督等政府部门的“现任管理层”,要么是部门主任、药房主任等医院的“主管”。沙普爱思的行贿者大多是负责新产品鉴定和科技计划申报的人。在利益集团的追逐和糖衣炮弹的围攻中,反腐败、反变革的防线频频倒下,劣药进入流通市场,侵犯了患者的健康权益。
在这方面,国家已加大努力,打击和收紧系统的笼子。如将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修改为“一般数额”加“情节”,对受贿罪中的财产进行适度扩张;禁止医药代表销售药品,建立贿赂黑名单制度,上市制药公司可能被禁止进入公立医院,等等。但是,过去的教训并没有完全转化为警示,现有的处罚还不足以形成有效的冲击,这将彻底杜绝医药企业的行贿任中。
一盒药物背后的利益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局外人的想象。这也意味着打击行业腐败和打击商业贿赂需要多方合作和共同努力。就贿赂的两端而言,长期以来,对后者的司法攻击比前者更强烈。由于这个原因,制药公司的非法成本几乎是利润前的9牛一美分,其中很大一部分可以转移到药品价格,这最终是由大多数病人承担。对于追求利润的企业来说,这种大赌博太诱人了,贿赂自然成为一种久经考验的“打击城市”的手段。
从逻辑关系来看,贿赂和贿赂是成对出现的,它们是同一棵藤上的两个毒果。从整个灰色链条来看,企业贿赂相当于源头,处于利益交换链条的顶端。要治病,就要从源头上切断贿赂,依法严厉打击行贿者,密切关注贿赂,使贿赂“贵”,这显然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反腐败应该“坚持对行贿和受贿行为同时进行调查”。这一论述不仅是党内规则,也是刑法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从“政治”开始,遏制贿赂;从“商业”开始,我们应该打击贿赂。这对于重塑医学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氛围非常重要。这是构建“亲”与“明”的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举措,它可以鼓励商人无贿赂经营,鼓励政治家依法无贿赂行事,为市场运作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利用贿赂,为公共权力的运行创造美好的政治生态,并向社会注入贿赂与贿赂一样可耻的普遍共识。
从司法实践来看,查处贿赂比行贿更难,但我们认为,方法总是比困难多。加快完成制度的缺陷,为全民筑起一道防止“贿赂”的大堤,实行双向查处,才能赢得全社会的海晏鹤庆和郎朗干坤。
人民日报(2017年12月12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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