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个人借沪港通 买卖港股差价再免两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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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3日宣布,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股票将在两年内免税。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沪港通机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2月4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获得的转让差价收入将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认为,对国内外投资股票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是资本市场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结果。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机制”正式启动。2014年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股票的差价收入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本通知,本通知将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香港股票的免税政策延长两年。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认为,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将有助于鼓励个人投资者投资香港股市,支持香港的繁荣和发展。同时,这也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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