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即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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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需要为海上投资争端寻求国际仲裁
记者赵静编辑林建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与东道国之间存在争议,因此没有必要依赖国际仲裁机构。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牵头制定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投资仲裁规则》)将于10月1日生效,填补了中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空空白。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外国投资者和第三大外国投资者。然而,中国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或者外国投资者和中国之间的投资争端越来越多。
国际投资仲裁作为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方式之一,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和采用。然而,中国的仲裁机构并没有接受国际投资争端的做法,也没有国际投资仲裁规则。
随着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一带一路”建设继续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日益加快。投资专家告诉记者,“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的投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风险高,发生国际投资争端的可能性高。因此,中国独立提供投资争议仲裁服务迫在眉睫。
据报道,《投资仲裁规则》由主体和附件组成。全文共分六个部分,涉及案件受理范围和管辖依据、受理机构和责任划分、仲裁启动程序、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仲裁费用和承诺等。
《投资仲裁规则》有许多观点,如适用范围的专业性,以及根据合同、条约、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适用该规则解决涉及投资者和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的国际投资争端;提出“仲裁员名册”,为仲裁员设定高门槛;同意举行公开听证会,以提高仲裁程序的透明度。
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约150项条约和文件中规定了投资保护,数量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根据联合国的统计,进入21世纪后,投资者起诉东道国政府的案件数量呈爆炸式增长,从1993年至2000年每年5起案件增加到2001年至2010年每年36起案件。
“案件数量的增加表明,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利用投资仲裁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仲裁规则》的颁布填补了中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空白,将为中国企业解决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提供制度化保障,为中国创造国际化、法制化、便捷化的商业环境。提供坚实的基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成杰告诉记者,过去,中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不得不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来解决争端。
《投资仲裁规则》是促进我国仲裁法制建设的积极举措,适应了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必然要求,也符合“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需要,将有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走向稳定和深远王成杰说。
标题:中国版《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即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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