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异常资金监测制度将完善
本篇文章1107字,读完约3分钟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偷税监管体系和机制的意见》。明确意见,制定海关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通报跨境现金信息的具体程序,完善跨境异常资金监控体系。
《意见》指出,自《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在“三反”监管体系和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工作成效显著,与国际通行标准基本一致。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相关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如监管体系不完善、协调合作机制不畅、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水平低、反洗钱机构履行职责能力不足、国际参与和话语权与中国国际地位不相称等。
意见认为,到2020年,将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权责明确、权责平等、合作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
建议研究设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战略形成机制。建立国家层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成立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银行、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定期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体系。加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密切关注非金融领域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的变化,对高风险行业进行风险评估,研究分析行业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风险分布和发展趋势,提出“三反”监管政策建议。对于房地产代理、贵金属、珠宝玉石销售、公司服务等特定的高风险非金融行业,应逐步建立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体系。
根据意见,加强监管政策配套,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建立新设立的反洗钱义务机构、非营利组织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背景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背景,审查资金来源和渠道,从源头上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活动。研究各类无记名证券的洗钱风险和监管重点,研究无记名证券的价值甄别和真实性验证技术,明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海关监管的分工,推动无记名证券跨境携带监管通报制度尽快出台。
明确意见,严惩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合稽查资源,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建立健全随机抽样制度和案件来源管理制度,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建立合作机制,打击非法和犯罪活动的关税。加强反洗钱行政管理部门与海关反走私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逃避关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反洗钱调查力度,建立健全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机制。
标题:跨境异常资金监测制度将完善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6215.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围剿“首付贷” 监管出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