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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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了《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高层次人才流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坚持人才流动的正确方向,劝阻东部地区高校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支持东部地区高校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输出人才,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输血”和“造血”。
在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意见》明确指出,要认真贯彻党管人才的方针,完善党管人才的工作机制,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把握政治方向;建立高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将高层次人才培养列为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
在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的具体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在人才引进、人才选拔、项目申请、职称评定等过程中,要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和政治指导。三是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规范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完善投资机制,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高校设立优秀人才工作室等形式,着力培养优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意见》在优化高层次人才测评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方面,要求突出德、能、绩导向,按照学科、类型和人才发展阶段,逐步完善体现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标准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要改进评价方法,科学设置评价周期和评价方法,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重大原创性创新研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鼓励高校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统筹考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现有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建立现实、适度、均衡发展、规范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最后,《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团结、引导和服务,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团队成员应带头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保持密切的思想和情感联系。充分发挥人才在决策咨询、评估、科普和知识传播中的作用,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典型宣传。关心高层次人才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标题:教育部: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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