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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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的网站,为了加强扶贫的监督和问责,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调查突出问题,增加问责,并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为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进行艰苦的斗争。十个典型问题报告如下:
1.龙华县黄地镇副镇长刘洋未能参加食用菌扶贫项目验收。2015年,黄帝镇毛集口村以龙华县培育上亿种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县扶贫办申请种植55亩食用菌,并申请资金53万元。当这个项目被接受后,村里接受它为另一个合作社种植的食用菌。分管乡镇的副乡长刘洋没有认真核实,导致扶贫资金被冒领。2017年8月,刘洋在党内受到警告。
2.南皮县南皮镇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顺来未认真履行危旧房改造补贴监管职责。2015年至2016年,时任南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顺来严重失职,疏于监督,导致12人违规申报危旧房改造补贴不合格,另一户骗取危旧房改造补贴1.69万元。2017年6月,张顺受到党的警告。
3.巨鹿县小鹿寨镇人大书记周穗峰在危房改造中未认真履行职责。2015年,周穗峰明知顾在北京大学韩村不符合申请条件,仍帮助其填写危房改造申请手续,伪造民主评议材料,致使顾骗取危房改造补贴1.7万余元。2017年8月,周穗丰被判处缓刑一年。
4.赞皇扶贫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恒峰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扶贫资金超范围发放。2016年,李恒峰在实施西鞍山村核桃种植等扶贫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扶贫资金超范围使用,发放75万余元。李恒峰还有其他的纪律问题。2017年8月,李恒峰被判处缓刑两年。
5.李树新邢唐县翟颖乡松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郭林虎,报销员张金生骗取扶贫资金。2014年至2016年,郭林虎、李树新、张金生伪造材料,以贫困户名义申报骗取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在郭林虎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2017年2月,郭林虎被开除党籍,李树新和张金生受到党的严厉警告。
6.大明县红庙镇徐党支部书记朱被控非法参与扶贫项目。2016年7月,朱向扶贫打井项目受益人收取了1.1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朱还有其他的违纪问题。2017年8月,朱被判处缓刑一年。
7.巨鹿县张王疃乡大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崔冒用电子商务扶贫资金。2016年9月,崔在负责该村电子商务扶贫项目时,以贫困户的名义为自己拿走了6000元的电子商务扶贫资金。2017年6月,崔受到党的严惩。
8.青龙满族自治县大武兰镇张庄村主任张铁林平均分配扶贫物资。2016年12月,张铁林按照全村人口平均分配365只扶贫羊;在2017年新农合基金征缴过程中,参保人员平均缴费,对贫困家庭的减费政策未按规定执行。2017年8月,张铁林在党内受到警告。
9.平山县大武乡东小七村主任霍素堂非法处理低保问题。2016年11月,霍素堂未认真核实申请低收入家庭的相关信息,非法将17名不合格人员纳入低收入家庭范围。霍素堂还有其他的纪律问题。2017年6月,霍素堂被开除党籍。
10.广宗县大坪台乡村党支部书记刘、和村委会主任被控非法修缮危房。2015年至2016年,村申请危旧房改造时,刘、、收取危旧房改造村务费5300元。刘还有其他的违纪问题。2017年3月,被开除党籍,受到党的严重警告。(河北省纪委)
标题:河北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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