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小儿科” 带来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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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笔者考察了以某商品零售为主的A公司,发现该公司的管理费用账户每一两个月有一次不同数量的烟酒损失,金额约为1万元。损失最大的是春节前,金额超过4万元,全年合计约10万元。每次报失的烟酒基本上都是同一两三个品牌,但会计处理相对规范,会计凭证附有遗失原因说明、实物清单和审批程序。各种签名,如处理、存储、认证和审批,都是现成的。除金额和日期外,其他内容,包括附件的类型、格式、原因说明和签字人,每份挂失都是一样的,挂失时间有明显的规律性。我一直感到困惑,所以我向A公司财务部主任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公司经营着各种品牌的烟酒,为什么这两三个品种每次都会被淘汰?第二,为什么每次报告的损失都在10000元左右?春节前上报的损失金额已经增加到平时的四倍?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所有的损失都是正常的,销量大造成的损失自然很大,春节前报告的损失大部分是由于年终存货造成的。这个解释似乎合理,但仍不能消除作者的疑虑。
为了了解情况,笔者决定进行实地调查,最终从公司商场部门的售货员那里得到了真相。最初,当A公司通常给客人送礼物或用烟酒招待客人时,它总是从烟酒柜里拿出来,由经理签字。烟酒柜负责人签字的账单达到10000元左右时,办理挂失手续。至此,提交人的疑虑终于得到证实。
随后,财务部主任解释说,由于公司经常进行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实际销售毛利很低,但增值税税负仍然很高。为了减轻税务负担,采用了税务顾问给出的上述规划方案。
分析
首先,税收筹划不能冒险,也不能“幼稚”。显然,即使A公司的税收筹划成功,由于其总挂失额为10万元,其实际节税金额很小,更不用说挂失行为是欺诈行为,本质上是偷税漏税,存在很大的税收风险。因此,这种规划不仅是“小儿科”,而且风险很大,不能提倡。
第二,我们不应该盲目听取税务顾问的意见。公司A渴望节约税收,不歧视税务顾问的意见。事实上,在我看来,没有一个税务顾问的意见是正确的。事实上,对一些涉税问题的判断有时与税务机关不同,同一税务机关的不同税务人员有不同的理解,更不用说税务顾问了。
如何为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由于甲公司经常进行各种折扣和促销活动,使得销售毛利较低,在正常情况下,甲公司的增值税税负也应相应降低,但如果仍然较高,则表明甲公司在涉税业务和折扣及折扣的会计处理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因此有必要检查涉税处理的正确性、规范性和技巧性。
例如,甲公司实施现金折扣时,需要检查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便根据扣除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应税销售金额计算增值税,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如果是实物折扣,甲公司应将实物折扣改为折扣销售,如买两送一,开具发票时根据三种商品填写销售数量和金额,然后在同一张发票的另一行用红笔开具一种商品的折扣金额,这样应税销售额就是扣除折扣金额后的金额,这样就可以少缴税款。
(作者: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如皋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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