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干事创业容错纠错9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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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6月18日电(记者郝颖灿)贵州省铜仁市近日发布了《官员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办法》基于鼓励官员创业、区别对待错误、遵守纪律和法律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容错和纠错的具体条件和九种情况。“在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中,如有工作失误或偏差,在推进改革创新中出现探索性失误或不尽人意的情况,可以申请容错。”铜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智敏表示。
对于过失和过失的界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办法》还规定了同时满足的四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或不符合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精神;二是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或向上级机关申请批准和取证;第三,出于公共利益,尽职尽责,敢于承担责任,不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四是在未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后,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消除影响。
《办法》规定,党员干部在被追究创业责任时,可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机构申请豁免;受理申请的容错机构根据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做出认定并反馈检查意见;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责任,就应该从轻处理,减轻处罚,并在思想上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
据了解,对于符合免除责任要求的党员干部,其个人绩效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择优选拔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员和后备干部的资格不受影响。
《人民日报》(2017年6月19日,第11版)
标题:明确干事创业容错纠错9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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