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信息网依托最权威、最丰富、最及时、多媒体的本地新闻资讯为基础,以凝聚强、互动快、情趣高、影响大的互动传播平台为手段,以政务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增值服务为特色,充分满足网络时代广大群众对信息传播服务的新需求。

主页 > 新闻 >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来源:佛山日报作者:邓福琳更新时间:2020-09-21 00:23:42阅读:

本篇文章511字,读完约1分钟

福州6月18日电(记者何路)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纪委发布了《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和处理具体案件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对五种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承担责任。其中,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为全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纪律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根据《办法》,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行政机关、CPPCC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包括退休领导干部)将被追究五种行为的责任,即要求案件当事人在线索查证、立案、调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中表达自己的感受。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向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亲属传递违反规定的涉案材料,询问案件情况,向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亲属通风报信,以及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办案的行为。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办法》要求,各级司法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室要主动收集领导干部干预本单位司法活动和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信息,定期通报,并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人民日报》(2017年6月19日,第11版)

标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五类行为将被追责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10714.html

免责声明:佛山日报致力于打造最全面最及时的佛山新闻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佛山日报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佛山日报网介绍

佛山日报信息网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城市综合信息门户网站”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力争在成为佛山市“最强大的新闻资讯、城市综合信息、消费者(读者)及工商企业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的数据库网络平台,最具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网络广告、电子商务及其他增值服务供应平台。”从而获取网络内容产品、广告及增值服务的经营收入,逐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成为佛山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佛山新闻数字城市建设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