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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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粮食主产省试点农业巨灾保险的通知》。根据通知,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将从13个产粮大省中选择200个产粮大县,对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进行农业巨灾保险试点。
据中国新闻网5月31日消息,通知中提到,考虑到农业灾害的致灾原因与一般灾害基本相同,但损失程度不同,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对农业灾害保险产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增加赔偿金额上,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标准上,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开发专属农业保险产品。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向财政部提交2017年试点方案和试点资金申请报告,并抄送财政部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员办)。试点方案和试点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试点县的情况、保险方案、补贴方案、保障措施、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数据、试点统计表以及地方财政部门认为应提交或需要说明的材料。对于试点资金需求已纳入2017年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地方,要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做好政策衔接,避免重复申请。
根据通知,财政部将根据各地提交的试点申请,于2017年6月14日前发放2017年试点资金,并于2018年统一结算。2018年试点申请材料应按照2017年的要求编制,并附试点资金年度结算报告和专员办的审核意见,与当年省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具体程序和时间要求按照《中央政府农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金彩[2016]123号)执行。
根据通知,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试点地区的财政部门可以在符合试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探索和创新具体的保险模式,包括保险产品、保险理赔、组织保障等。,特别是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开发农业巨灾保险产品,形成可以推广和复制的具体经验。实施方案应当报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标题:中国将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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