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等发行 将改为信用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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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伟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解决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发行中出现的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证监会计划进一步完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办法是将现行的资本认购改为信用认购,并相应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个别条款。从26日起,我们将公开征求对修订内容的意见,同时启动证券交易结算系统的技术改造
戈登指出,目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采用资本购买的方式,容易产生大规模的资金冻结,对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造成一定的干扰。对于2015年以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期内平均冻结资金金额为发行规模的93倍,每只可转换债券的最高冻结资金金额接近5400亿元。
据报道,此次改革将在确定配售数量后,调整购买时的预付款支付方式。取消认购环节的预付款后,为约束网上投资者被分配后不支付的不可信任行为,借鉴目前新股认购监管的经验,建立统一的网上信用认购违约的初始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惩戒机制;承销商还可以根据发行规模设定合理的网上认购上限。对于线下投资者,承销商今后不再按照购买金额的比例收取保证金。基于承销风险管理的考虑,可以从线下单笔申购账户中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线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此外,可交换债券的网上发行将从目前的首次配售方式调整为与可转换债券相同的彩票中奖方式。
此外,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兼具公共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管理办法》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享有与公共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同等的优先安置待遇。
戈登表示,修订《管理办法》的磋商将于2017年6月26日结束。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同时修订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和上市业务规则。
在中国证监会当天发布的公众咨询通知中,有43条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其中3条进行了修改。中国证监会在修订后的指引中表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认购方式的调整,由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进行。
标题:可转债等发行 将改为信用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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