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中入学考试意见的通知
意见的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深化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中考改革,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2.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的全面提高;
3.坚持帮助高中选拔人才,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促进高中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工作,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中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各区招生计划的审核、协调和指导;
2.为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我们将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试点工作。具体工作计划由各区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3.试点春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可继续用于中考。
(一)面向全市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全市高中招生计划的批复》(佛府办〔2006〕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学校和招生计划为:
1.普通高中。
(1)佛山市第一中学所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八所公办普通高中,除指标学生外,面向全市招生。上述学校被称为“佛山市第一中学9所学校”。
(2)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收全市公办和民办学生。
(3)南海艺术高中所有艺术特长生和顺德区大良实验中学部分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为全市范围。
(4)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
2.中等职业学校。
经区、市教育局同意并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专业招生计划,被指定为“中高职衔接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体育学院的所有招生计划都是面向全市的。
佛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佛山财经学校、佛山工业学校、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南海信息技术学校、南海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梁??莒职业技术学校、顺德中等职业学校、三水工业中等职业学校、三水职业技术学校、高明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光明职业技术学校、南海科贸职业学校、南海腾飞职业技术学校、佛山东丽奥云职业技术学校、佛山三江职业技术学校、佛山高级技工学校、佛山交通技术学校等18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中,35%面向全市
3.佛山市奇聪学校职业高中班级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实施。
(二)公共普通高中体育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佛山市第一中学九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校招收全市体育特长生的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南海艺术高中艺术特长生项目获南海教育局批准,顺德区大良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生项目获顺德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要严格控制特殊学生的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班特殊学生的学校应注意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应报市教育局批准。
佛山市第一中学体育艺术专业9所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无效。
(三)公立普通高中招生指标计划。
根据佛山市深化建立国家综合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计划,佛山市第一中学9所学校,每所学校安排40%的普通学生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的指标学生为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为全区招生(简称“8所学校指标学生”)。市招生办根据学生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的学生指标计划分发给各区,各区负责将学生指标计划分发给区内各初中;每个区制定8所学校的指标学生分配方案。指标学生的录取分数应控制在该高中普通学生录取分数的20分以内,且备案规则应与普通学生一致。佛山市第一中学有9所学校没有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退出,已转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公共示范普通高中和省级普通高中应安排不少于40%的招生名额,并根据初中学生人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包括民办学校),直接分配到本地区初中,逐步提高直接分配比例”(粤教函[2015]15号),区教育局应安排40%的普通学生在本地区普通高中这一部分招收指标学生。
(四)其他招生计划的编制由区教育局负责。
标题:关于佛山市高中入学考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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