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实施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据人民网报道,我们从教育部网站上了解到,自2015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以来,截至2016年底,全国31个省份都出台了各自的实施方案。
据了解,2016年,中央政府批准并下达了1103亿元资金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比2015年增加52亿元,增幅5%。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地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达到平均每年小学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地区达到平均每年小学650元、初中850元。私立学校根据基准定额补贴公共资金。在一些地区,如东部的北京、上海和天津,中部和西部的陕西和青海,每个学生的公共资金标准高于基准定额,上海的最高标准是小学每个学生1600元,初中每个学生1800元。与此同时,各地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提高了寄宿制学校、小型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公共资金保障水平。
目前,各地都建立了保障城市公共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的长效机制。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各省仍将农村作为义务教育投资的重点。巩固和完善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确定省级以下资金分担比例,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进一步加大了省级财政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投入。地方各级政府按规定应分担的资金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
标题:31个省实施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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