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妇女可获得3倍的生育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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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失业妇女一次可领取3144元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失业妇女可以获得三倍的失业保险福利,失业人员可以申请求职补贴。市社保局提醒,需要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公民应在6月25日前提交申请表。
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介绍,原《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自2002年起实施已有十多年。《条例》的修订加强了失业保险在保障生命、防止失业和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将在维护职工权益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失业保险的基础上,新规定增加了求职补贴,这是我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5%,领取补贴的最长期限可达6个月。与此同时,新条例还增加了对妇女的生育保护,并向一次性生育的失业妇女支付失业保险费,这是她们出生当月失业保险费的三倍。
据报道,目前,我市失业人员每月领取最低工资的80%。新规定实施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妇女可以申请一次性增加最低工资1310×80%×3倍=3144元。
此外,新规定还增加了就业激励措施。失业人员就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已批准但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为确保新规定的有序实施,市社保局近日下发通知,提醒从7月1日起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6月25日前填写《佛山市失业人员求职补贴申请表》(可从市、区社保局网站下载),并将其返还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以便从7月1日起领取求职补贴。如果在6月25日之前没有提交,可以推迟到7月10日。如果在此期间提交,求职补贴将在7月份与失业保险一起支付。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申请时间超过7月10日,求职补贴将在申请被批准后的下一个月用失业保险金支付,求职补贴的领取期限将从实际领取月份开始计算,上一个月不再补发。
“其他亮点
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统一待遇
在《条例》修订之前,农民合同工只能在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津贴。新规定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消除了制度上的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了同工同酬,享受平等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就业促进等政策,实现了失业保险政策的均等化。
失业人员不必支付医疗保险费
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费改为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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