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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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最近,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束了。此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始于2012年,历时五年。它是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这是中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国人口普查的范围包括对质量的严格控制是人口普查成功的关键
普查应创新管理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统一平台,增加结构化数据的比重,减少人工操作失误。对于新建立行业外文物收藏档案的单位,文物部门组织专家组上门为文物鉴定、断代和命名提供专业支持,从源头上保证质量。各地根据进度和质量要求,收集和登录文物信息,建立中央、省、地、区、县和收藏单位五级审核制度,统一标准,分级负责,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完整规范,信息真实准确。国家文物局安排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技术支持和规范数据处理。各地采取措施,制定科学程序,确保文物安全,普查未发生事故。南京市江宁区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区,并采取分工协作、现场监督审核、流水线作业等方法,确保普查进度质量。
(4)普查员的敬业精神是普查成功的基础
本次普查时间短,任务重,技术环节多,质量要求高,是对普查员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全面考验。在没有额外补贴的情况下,统计员在本职工作之外承担大量普查任务,主要依靠加班和放弃假期工作。基层普查员秉承水土保持、负责任的精神,主动服务,消除了一些不理解、不支持或不积极申报普查工作的单位的顾虑。各文物收藏单位的人员各司其职,夜以继日地工作,努力克服工作强度大、文物库房寒冷潮湿、化学药品充斥等不利条件,预防文物病害。青藏高原部分地区交通、电力、通讯条件差。普查人员依靠马匹携带自己的装备和干粮,并长期驻扎在玉树、阿里等低压缺氧地区进行普查。新疆的人口普查人员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坚持深入农村,深入社区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在过去的五年里,一些身患重病的人坚持在普查的第一线,一些人一年到头都无法与在其他地方的妻儿团聚,还有一些人退休后仍然作为志愿者加入普查。特别是四川省阿坝州年轻的藏族女性人口普查人员放弃了普查工作,在全国人口普查战线上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
V.普查的后续措施
通过普查的总结和分析,我国文物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中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普查没有覆盖中国所有的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后续机制亟待建立。本次普查范围为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包括非国有博物馆收藏和保存的文物)不在普查范围内,大量民间文物仍缺乏有效的统计渠道。除部分省市外,大部分宗教场所收藏的大量可移动文物未纳入普查范围。在普查中,少数国有单位自愿申报意识不足,部分单位没有完全申报馆藏文物。一些中央和省级重要文物收藏单位由于收藏数量大、人员短缺等因素,尚未完成全部收藏文物的收藏和登记工作。此外,普查后续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随着普查的全面结束,临时普查机构和人员被解散,没有固定的普查数据管理、审查、更新和维护以及统计数据发布机制。
二是仓储条件亟待改善,专业人才匮乏。大多数基层单位储存条件差,仓库小,橱柜陈旧,文物多。少数单位没有文物库房,一些珍贵文物没有存放在专门的专柜,常年暴露在外,受到灰尘、光线和空气体中有害气体的侵蚀。在中国,平均每个保管员保管2290件文物,基层保管员兼职的现象很普遍。文物保护修复设备不全,修复技术人员缺乏,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需要。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未分类的文物占55.97%,因此迫切需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等级划分和归档,明确管理责任。此外,新纳入普查的非文物单位收集的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开始出现,尚未纳入国家文物保护政策资金保障范围。一些新发现和认定的文物后续保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文物资源开放利用意识不强,渠道有限。根据普查,一些收藏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和企业,缺乏文物管理和利用的意识和方法。文物长期处于无效状态,甚至因管理不善而存在安全隐患。文物的学术研究价值和社会教育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也需要大大提高馆藏文物的利用率。
为加强全国文物资源的科学有序管理,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效益和作用,国家文物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保护责任,提高保护能力
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深入挖掘文物资源蕴含的历史价值和时代精神、将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优势等方面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利用普查结果,明确保护需求,落实保护责任,将文物保护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据普查统计,市、区县管理的可移动文物占全国文物资源总量的53.93%,应重点加强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
国家文物局将积极支持各地将普查中新发现的文物全部纳入保护范围,给予政策支持,改善文物收藏者的保护环境和条件,加大预防性保护和修复力度。充分发挥资源管理在文物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资源协调各种管理要素的配置,提高全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涵盖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文物登记制度,加强文物资源和文物的安全管理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查明不可移动文物和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查明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将积极推进建立全国文物登记制度,突出政府文物资源管理职责,协调国有文物资源,深化普查成果,建立统一的文物鉴定标准、收集登记标准、数据更新和定期发布机制。 完善全国文物调查登记、鉴定、保护、管理和利用体系,实现文物资源管理和利用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充分发挥资源管理在文物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文物资源作为新建、扩建博物馆、区域性中央仓库、博物馆评估分级、保护修复项目财政补贴申请等基础设施的计算依据。
(三)创新资源利用方式,促进文物活起来
加强全国文物资源的梳理和整合,深化部门合作,推进各行业文物资源的系统挖掘,促进普查成果的利用,实现全国文物资源的相互共享。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建立的文物资源统一登记平台将建成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普查登记的文物信息将继续向社会开放。通过建立配套制度和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级收藏单位和文物部门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创新开放方式,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进一步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均等化和专业化。
扩大普查成果,继续建设和完善文物大数据系统,实施“互联网加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支持采集单位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联合研究,共同策划展览。促进文物资源和大型收藏单位展览向基层博物馆流动,鼓励收藏单位间馆际交流,提高文物陈列利用率。加强对各行业、各系统收藏单位的业务指导,支持其利用博物馆保存和展示各类文物资源。更加注重市场化的力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合作,开展文物内涵挖掘和创意设计,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积极探索文物资源共享的创新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同时激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力和影响力,促进文物资源活起来,充分发挥其在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
标题: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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