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社会资本建停车场 用地划拨或协议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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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丁静)记者12日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获悉,《北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审查草案》提出,应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土地应通过协议进行分配或转让。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停车场,并给予四种支持。政府可以通过注资、投资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整合资金;独立建设的停车场可配备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区;新建建筑超过停车标准建设的停车场和与新项目同时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独立停车场和临时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将简化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
在土地利用方面,为改善交通管理秩序而建设的配套停车场、停车换乘停车场、公共汽车电车站和公益性停车场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是划拨或同意划拨的。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北京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停车位,但阻力很大。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区的建设用地需要“招标、拍卖、挂牌”,抬高了建设和运营成本,社会资本不敢轻易进入。分配或协议转让解决了土地使用的“担忧”,并有助于改变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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