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17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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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金额。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工人保险、福利和各种非货币收入。最低工资应该按时以法定货币支付。
3月21日,太原市召开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的措施。
去年,太原市连续第12年提高企业养老金待遇。同时,太原市还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太原还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标准统一调整为1130元。太原市也实施了一系列降低费率、稳定增长的措施,降低了企业的保险赔付水平,减轻了企业负担约9亿元。
今年,太原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和社会福利厅的部署和要求,今年9月底前,太原市将把所有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新体制,确保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和新体制在轨运行。太原市还将改革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办法。除政策性退休外,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保机构将经过严格的自查,核实领取待遇的条件,人类社会管理部门不再审批。
今年,太原市还将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和机制,积极配合完成跨省就医平台对接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异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同时,我们将继续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逐步提高待遇水平。
标题:太原:2017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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