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基本原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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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在美国华盛顿正式发表了一份关于人类基因编辑的科技、伦理和监管的研究报告,并从基础研究、体细胞、生殖细胞/胚胎基因编辑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原则。
中国证券报从中国科学院获悉,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在美国华盛顿正式发布了关于人类基因编辑的科技、伦理和监管的研究报告,并从基础研究、体细胞和生殖细胞/胚胎基因编辑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原则。
据《经济信息日报》2月17日报道,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认为,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可以在现有法规框架内进行,包括在实验室对体细胞、干细胞系和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组编辑,进行基础科学研究实验。
该报告建议,应利用现有的监管体系来管理人体基因编辑的研究和应用,将其临床试验和治疗限制在疾病和残疾的诊断和治疗上,并从其应用的风险和效益方面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申请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关于生殖(可遗传)基因的编辑,报告提出,在治疗或预防严重疾病和严重残疾方面有令人信服的目标,在严格的监督制度下,其应用仅限于特殊规范,允许临床研究试验。同时,任何可遗传的生殖基因组的编辑都应该在充分持续的重复评价和公众参与的条件下进行。
2015年12月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第一届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后,美国国家科学院和国家医学院成立了由22名学者组成的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对人类基因编辑的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和监管进行全面研究。22名学者中的大多数来自美国,包括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和中国。
中国唯一的学者是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所研究员裴端庆。他参加了2015年人类基因编辑峰会的组织委员会,并在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成立后的14个月中参与了该委员会的研究和讨论。
裴端庆介绍说,2015年12月的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对中国人类基因编辑研究中的伦理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充分肯定了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研究的伦理合理性。此次发布的报告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一个系统而有原则的框架,具有积极的意义。
标题: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基本原则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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