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举报交通违规最高奖励500元/月
《佛山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交警部门可以举报和奖励21起交通违法行为,单个案件最高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举报并奖励了21起交通违规行为
根据意见稿,共有21起交通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经核实的报告可以得到奖励。
(一)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每起案件奖励20元:
1.报告说,当一辆机动车辆遇到在它前面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的机动车辆时,它被穿插和塞满等候的车辆;
2.报告机动车不礼貌地允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3.报告上下公路的客运车辆;
4.报告机动车辆在紧急车道上非紧急行驶或停车的情况;
5.报告机动车逆行;
6.报告驾驶或者骑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7.报告机动车在道路中央越过黄色实线并掉头;
8.报告驾驶时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
9.报告司机和乘客向车外扔物品;
(二)举报下列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每起案件将奖励50元:
10.举报机动车使用伪造的行驶证、无牌假证,被交通警察扣押的;
11.报告驾驶达到报废标准并被交警扣押的机动车;
12 .报告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警察查获的;
13.举报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或者悬挂机动车号牌,被交通警察扣押的;
14.举报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和校车超员并被交警扣押的;
15.举报交通警察部门公布并被交通警察扣押的许多未经处理的非法车辆;
(三)举报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每起案件将奖励100元:
16.举报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并经交通警察查证属实的;
17.该报道是在公路上追逐比赛,已被交警核实并扣押;
18.举报伪造或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并经交通警察查证属实的;
19.驾照被偷后被卖掉,被交警核实并没收;
20.举报经交警部门核实、扣押或移交有关部门后续处置的“企业对非企业”公交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1.举报涉嫌制造、销售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行驶证,并经交通警察查证属实的窝点。
根据意见稿,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每月奖励不得超过500元。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每次月经查实的案件数达到10件的,奖励200元;最多20箱,奖励500元。
报告渠道
根据《意见稿》,举报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奖金: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其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果你报告了一起交通事故并逃逸,你可以匿名举报。
(二)举报线索应当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内容、型号、车牌号码和地点等具体信息,并经交警部门核实。
《意见稿》提出,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1)举报内容可发送至佛山市公安局公共号码;
(2)微博:你可以写一封私人信件“举报号+举报内容”或@佛山交警新浪官方微博;
(3)互联网: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交警在线服务网站(网址:fsjj.fsga.gov)进行举报。
目前,《意见稿》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征集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5月6日(10个工作日)
标题:佛山举报交通违规最高奖励500元/月
地址:http://www.f3wl.com/fsxw/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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