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方案年内制定 审核是否提速取决于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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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商报》3月1日报道,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透露,深交所创业板的改革方案仍在研究中,尚未形成具体方案。预计成熟的方案将于今年出台,但创业板改革方案内容的决定权在于会议。深交所完成创业板改革方案并上报证监会后,经证监会审核讨论后发布实施。
根据这份报告,一位接近监管机构的相关人士表示,是否加快审计将由中国证监会决定。在审计权下放给交易所之前,交易所不能决定ipo的审计速度,空.降低了创业板ipo的门槛
文章全文如下:
据了解,创业板改革仍在研究中,尚未形成具体方案。
2月28日,有媒体援引深交所相关人士贝的话称,深交所创业板改革思路中最重要的两点已经明确:降低门槛和加快考试。将来,特别好的公司会加快审批过程,最快的实际审批可能只需要6个月。昨天,记者采访了接近监管当局的有关部门。据接近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透露,深交所创业板的改革方案仍在研究中,尚未形成具体方案。
制定本年度创业板改革计划
今年年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上,深圳证券交易所强调,2017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研究制定创业板改革方案,更好地支持服务创新和创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有序推进创业板改革深化,推进新三板向创业板的试点转移,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优秀企业上市。
据接近监管层面的权威人士透露,深交所深化了创业板改革,推动了新三板向创业板的试点转移。这是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稳定”是大局和基础。必须坚持改革方向不偏离;“前进”是目的,而不是方向。据接近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透露,深交所创业板改革方案仍在研究中,具体方案尚未形成。预计今年将推出成熟的方案,但创业板改革方案的决定权在会上。深交所完成创业板改革方案并上报证监会后,经证监会审核、讨论、批准后发布实施。
一位与监管机构关系密切的人士告诉记者,是否加快审计应由中国证监会决定,在审计权力下放给交易所之前,交易所不能决定ipo审计速度。并非如一篇媒体文章所说,创业板的门槛已经很低了,而降低门槛的权利不在交易所。事实上,空.降低了创业板上市门槛
中国证监会已经明确了创业板的改革思路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的改革思路,记者注意到,中国证监会已经明确了创业板市场的改革思路。
2013年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戈登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创业板改革的相关问题。总体思路是,创业板被定位为创新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资本市场平台。适当放宽融资准入指标,扩大市场服务行业覆盖面,合理设计并尽快推出再融资制度,完善创业板并购重组制度,修订信息披露规则,严格执行退市制度。鉴于创业板相关改革方案涉及发行条件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将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发行并实施。
2014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创业板ipo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办法》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一年盈利,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为基础计算。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无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与此同时,创业板推出了“小而快”的再融资制度。创业板的ipo行业也更加广泛。
你可以借鉴纳斯达克的经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方案出台时,市场高度关注,创业板改革方案的内容尤其引人注目。业内人士认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是目前最成功的创业板市场,创业板的改革方案可以借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功经验。
英国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交易情况和上市公司数量而言,深交所创业板仅次于纳斯达克。根本原因是深圳创业板没有转让平台,其地位等同于主板和中小板,这是一个成熟的创业板市场应该做的,正如美国纳斯达克不逊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一样,这也是深圳创业板应该继续坚持的。李大霄认为,深交所创业板的改革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适度放宽融资门槛。例如,对特殊行业可能会有特殊安排,如互联网公司京东和其他类似的公司;二是以创新产业为重点,产业覆盖面可能进一步扩大;三是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第四,创业板与全国创业板的对接可以加快研究,如开辟创业板转让的特殊渠道。李大霄表示,创业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仍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创业板的建设者和推动者,能够更好地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能够抓住这一创新创业的伟大历史机遇,继续高速发展,再创辉煌。
资深业内人士皮海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的改革计划可能涉及ipo标准。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新股发行比例过低,导致新股整体估值明显虚高。在4亿股以下的股票中,25%的流通股需要在第一天上市,超过4亿股的股票需要10%的流通股在第一天上市。这个10%到25%的初始上市比率太低,这将导致大量限制性股票在未来以高价套现。“2016年至2017年2月10日,共有294家ipo公司,ipo融资1820.88亿元,新增限制性股票847.11亿股,总市值2.23万亿元,其中肖飞5004.51亿元……”皮海舟表示,ipo融资规模是可控的,但在1820亿元的背后,至少有50%的新股应该在首日上市。否则,新股发行带来的限售股的巨大负担将使a股市场走势难以改善。皮海舟认为,新三板向创业板转移的试点至少要在证券法修改后才能实施。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企业是公开发行的,而新三板企业是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如果新三板向创业板转移的试点项目得到推进,《证券法》可以在实施前进行修改。
资深行业专家告诉记者,纳斯达克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补充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可以借鉴纳斯达克的经验,即法律监管严格、上市标准灵活、交易规则不断完善。这些是纳斯达克成立30多年来的成功经验。在过去的40年里,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走势截然不同。在“美丽的50股”时代,纳斯达克股票被忽视了。20世纪90年代,当新网络公司迅速发展时,纳斯达克指数从1995年的1000点飙升至5000点以上,而同期道琼斯指数的总涨幅仅为57%。然而,当互联网泡沫破裂时,纳斯达克受到重创,而道琼斯指数非但没有下跌,反而上涨了。此后,纳斯达克和道琼斯指数分道扬镳。2008年金融海啸后,纳斯达克和道琼斯指数趋于同步,但道琼斯指数比纳斯达克早三年多达到历史新高。
鉴于创业板行业的覆盖面,一位券商负责人表示,深圳创业板应该向香港创业板学习,包容各行各业的企业,实现创业板的持续扩张,充分发挥其作为企业融资平台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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